标准列表
爆炸性环境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的设备   
关键词:GB 3836.20-2010
摘 要: 本部分规定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a级电气设备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特殊要求。在制造商规定的运行参数范围内,当设备出现罕见故障或两个互相独立的故障时,保证电气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水平。
爆炸性环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关键词:GB 3836.2-2010
摘 要: 本部分规定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结构和试验的专用要求。本部分是对GB3836.1-2010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
爆炸性环境 第19部分: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   
关键词:GB 3836.19-2010
摘 要: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现场总线本质安全概念(FISCO)的设备、系统和安装操作规程的详细内容。本部分针对采用曼彻斯特编码概念、遵照GB/T16657.2现场总线物理层安装标准设计的总线供电系统。
爆炸性环境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系统   
关键词:GB 3836.18-2010
摘 要: 本部分规定了对整体或部分拟用于II类爆炸性气体环境中、防爆类型为本质安全型"i"的电气系统结构和评定的特殊要求。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关键词:GB 3836.17-2007
摘 要: 本标准为GB 3883的第17部分,其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079-13:1982,标准对在位于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环境中的房间或建筑物中,使用能够成为点燃源的电气设备作出了规定。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煤矿除外)   
关键词:GB 3836.16-2006
摘 要: 本标准是GB 3836的一部分,等同采用IEC 60079-17:2000。 本标准是对GB16895.23-2005要求的补充。其规定适用于用户,所包含的内容直接与仅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有关,它既不包括电气设备的一般要求,也不包括电气设备的试验和认证。。本标准不包括I类设备。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关键词:GB 3836.1-2010
摘 要: 本部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和Ex元件的结构、试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
电热设备的安全 第41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要求   
关键词:GB 5959.41-2004
摘 要: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 系等同采用IEC 60519-21:1998 , 是GB 5959的41部分 , 应与GB 5959.4-1992配合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对电热设备加热装置--玻璃加热和熔化装置的特殊安全要求,适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止与熔化玻璃的电加热装置发生电接触。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4部分:对电阻加热装置的特殊要求   
关键词:GB 5959.4-2008
摘 要: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在第一和第二电压区段的间接电阻加热设备和直接电阻加热设备。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3部分:对感应和导电加热装置以及感应熔炼装置的特殊要求   
关键词:GB 5959.3-2008
摘 要: 本部分适用于: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对固态炉料进行感应和导电加热的装置(对导电加热,也包括使用直流的情况);在工频、中频和高频下进行感应熔炼、保温和升温的装置;该电热装置中受加热部分影响的传送装置或装卸装置的部件。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2部分:对电弧炉装置的特殊要求   
关键词:GB 5959.2-2008
摘 要: 本部分适用于如下电热装置:直接电弧加热炉,如:直接电弧炉、埋弧炉、电弧加热钢包炉;间接电弧加热炉。
电热装置的安全 第13部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特殊要求   
关键词:GB 5959.13-2008
摘 要: 本部分规定了对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的有关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具有爆炸性气氛的电热装置,如工件经可燃可爆溶液浸润或喷漆后干燥、固化用烘干炉和其他类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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